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

Post

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

 

「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」將於1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(以產製日期為準),以透明消費資訊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
 

該公告規定,是依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所含蜂蜜含量,規範產品品名標示,以及蜂蜜原料原產地標示。

 

一、蜂蜜含量達60%以上者,有添加糖(糖漿)者,品名應標示如「加糖蜂蜜」;添加糖(糖漿)以外之其他原料,而未添加糖(糖漿)者,品名應標示如「調製蜂蜜」或「含〇〇蜂蜜」

 

二、蜂蜜含量未達60%,且品名含「蜂蜜(蜜)」字樣者,則品名應完整標示如「蜂蜜(蜜)口味」「蜂蜜(蜜)風味」

 

三、前述產品均應依蜂蜜含量多寡依序標示蜂蜜原料原產地

 

四、包裝蜂蜜產品,倘標示「蜂蜜(蜜)」「100%蜂蜜(蜜)」「純蜂蜜(蜜)」,應為僅含蜂蜜成分之產品。未添加蜂蜜之包裝糖漿產品,品名不得標示「蜂蜜(蜜)」字樣

市售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,如有標示不完整之情節,涉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,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;另倘涉及標示不實,涉違反同法第28條規定,最重可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,產品依同法第52條限期回收改正。

 

 

圖片介紹 ↓

 

黃賢齊老師提供

面授課程 及 雲端課程 同步學習
如對本班課程有興趣歡迎私訊粉絲團
頂盛易學網首頁 :
【頂盛易學網 - 黃賢齊老師】Youtube:
【黃老師家教中心-黃賢齊】facebook:
☎電話:04-2632-0686
?本班課程項目:
?證照系列
營養師/食品技師
食品品保初級工程師/保健食品初級工程師
?研究所系列
生化所/分生所/營養所/食安所/食科所/生醫所/毒物所
?公職系列
高普考及地方特考(農產加工及食品分析與檢驗)

公職營養師/公職學校營養師/公職食品技師/台糖/台酒